《陕西省测绘成果资源统筹应用管理办法》印发

(来源: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发布时间:2018-04-23

近日,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测绘成果资源统筹应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就省级各部门在使用财政资金申请测绘项目的立项审批、全省测绘成果资料目录的查询、测绘成果的汇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明确由陕西局负责全省测绘成果统一管理,遵循资源共享、无偿汇交、定期更新原则,省级各部门用于国家机关决策、社会公益事业、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的,可无偿使用测绘成果。

《办法》要求省级各部门在使用财政资金申请立项涉及测绘项目的,须征求陕西局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资料的,不再立项剔除财政预算;需加工方可使用的测绘成果资料,由陕西局统一组织实施;无适宜测绘成果资料的(除基础测绘),在项目实施验收后须向省局无偿汇交成果。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测绘地理信息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对测绘地理信息的应用需求愈来愈大。该《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切实加强了基础测绘规划和投入,推进地理信息资源融合共享,减少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应用效益,为政府科学管理决策、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该《办法》已下发至省级各部门及省内各区市,该办法将按照规定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