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近日,由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锦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已下发各县(市)区,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标志着锦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锦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上而下,分批次按计划总体推进。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和林草局等相关部门起草了《锦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启动后,锦州市计划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对重要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通过确权登记,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方案》要求,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沟通请示。目前,锦州市本级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